每一隊Band都應該有屬於自己的Band房。
當年Underground的Band房雖然在廣州一間狹小的平房,但我們不少歌曲都是由這裡創作出來。
大概十多年前……只要你背著樂器上街,途人就會以奇異的眼光望向你。
可能當時獨立樂隊尚未如現在熱鬧,在別人眼中仍是小眾玩意而已。
那時候,香港還是歌舞升平,炭?只會用來燒烤,沒有別的用途;電影,大家會買票入場看;音樂,儘管好聽不好聽,大家都只會付錢買碟。
租金昂貴的香港,玩樂隊的Band仔、Band女,最好或唯一的方法就是──租Band房!
早年的Band房熱門地,以九龍區為例,大多都集中於旺角的先達大廈。
一般Band房每小時最低消費大約百多元,如果樂隊有四、五個朋友的話,平均每人都只需數十元。
想當年,我和前樂隊Fire就是在先達大廈的Band房,Jam出一首首我們的歌。
如果需要錄Demo,只可選擇用最古老的錄音機。
比較富有的隊友會用MD機。
MP3?那時候我還未知道是什麼東西!
然後就用最原始的方法──寫譜!用紙、筆記下每一粒音符。
還有附近的茶餐廳,亦是我們夾Band之後檢討的「勝地」。
由於沒有自己的Band房,這個「勝地」亦是我創作歌詞的好地方。
點一杯凍奶茶,可以坐上四、五小時,大家談得忘了時間。
現在三、四千元就可以租一個工廠大廈分租小單位,很多Band友都已經有自己樂隊的BAND房了!
擁有自己的Band房,玩通宵又得,更不怕被人投訴。
不過,自從離開了Underground之後,我已經沒有再踏足Band房
Band房的氣味與感覺,我好像忘記了……
其實Underground只係一隊冇咩人識既獨立band,出過碟、搞過live、行過中國、台灣等等咁多地方見識過…創作過我地認為係最好既音樂、做過我地認為o岩既事……
又何必咁執著呢?
《地底拾年》第五集:執著● END
(第6集:結局●待續)
©Underground地底樂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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